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记者欧阳晓娟)4日下午,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市文促中心、市政府新闻办等多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现状和典型案例,并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
记者从会上获悉,《意见》是北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关于保护利用标准问题,《意见》提出要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开展保护利用,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遗产价值的老旧厂房及工业设施提出了不同要求。
其中,鼓励老旧厂房用于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意见》提出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兴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依规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老旧厂房还支持发展文创产业项目。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现有腾退老旧厂房总占地面积超过2500万平米,其中一些已转型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典型的如莱锦、751、798、新华1949园区等,另外还有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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