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期,北京、重庆、上海、深圳等多地公布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增长,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普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上调。其中,北京地区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比上年增加了186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的重要依据。它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而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则直接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只有在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60%,或高于300%的情况下,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下限或300%的上限进行缴费。
因此,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陆续公布,该上下限也随之调整。以北京为例,2016年度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的缴费上限基数为23118元,比上年增加了1860元。
此外,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16年有所提高。如,上海市的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解释,这种调整只影响到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缴费会相应增加。这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因为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缴费不能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不是挣100万的工资还按比例交,交出来的数字很大。同理,收入低的人还按照这个比例交,那可能交的会很少,微乎其微,有的几乎等于不交,也不合理。等退休后享受的待遇也不是完全按照缴费计算的,是按照一定的挂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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