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买房子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一件人生大事。但近期有媒体报道,在个别城市,一些楼盘开发商对购房者设置了诸多“莫须有”的门槛:全款客户优先、关系户优先;甚至一些楼盘开发商还曲线收取“号头费”,捆绑销售等。
针对这些房地产市场乱象,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近一周,西安、长沙、杭州先后出台暂停企业事业单位购房相关措施,防止投机炒房:6月24日西安率先出手,暂停企事业单位购房;长沙市25日发布通知,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房;26日,杭州市房管局发布通报称,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在相关措施出台前,杭州同一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三家公司参与当地某房产项目公证摇号,结果全部中签。经当地初步调查,三家中签企业在资格审查和摇号过程中没有问题。但是,房地产专家、杭州双赢置业营销机构总经理章惠芳指出,以公司名义摇号购房不符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公司是以经营为主的,不能以买房子为主业。
而以往,在一些房屋销售项目中,也曾出现过开发商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甚至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问题。
昨天(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这一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具体来看,将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整治虚假房地产广告方面,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将是打击重点。比如“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巡视员陈伟介绍,《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根据各自特点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各地方是专项行动的实施者、责任者,某种程度上也接受监督,一方面是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相关《通知》要求,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各地要采取开通购房人热线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7月起,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城市有30个。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6个房地产热点城市。据了解,下一步,专项行动或将扩大城市范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陈伟指出,督查的重点将是热点城市和一些潜在热点城市,以及部分群众反映违法违规行为比较严重的城市,但并不意味着除此之外的城市就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是相结合的。
《通知》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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