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当天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以利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建设,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为5A级,且现行价格水平较高的国有景区为重点,降低偏高门票价格,并积极推动4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降价。
意见提出,各地区不得避重就轻、流于形式、敷衍搪塞;不得明降暗升,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提高景区内交通运输等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变相增加游客负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要围绕解决门票价格“额外负担”重这一突出问题,加大对地方、景区违规不合理收支行为的清理规范力度,既相应降低门票价格,又保证景区正常运营。
意见还明确,2018年,在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同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以景区合理运营成本为基础,科学、规范、透明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健全,对促进景区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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