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对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今年4月宣布新一轮对外开放举措的具体落实,也是外资在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期拿到的政策红利。
然而,这个世界总有那么一些人心理很阴暗,见不得外资青睐中国庞大的市场,故意从中挑事。比如,在美国公布的301调查报告中,就有大量篇幅指责中国“利用合资合作要求、外资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来强制美国公司进行技术转让”,并生生造出了“强制性技术转让”一词。分析人士指出,美方这一指控根本就是条“假新闻”。
首先,它空口无凭。翻遍中国法律条文,没有一条关于外资进入中国必须接受“强制性技术转让”的规定,倒是不断有更新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积极利用外资的多个通知等。过去40年,中国没有签署过一份强制性技术转让的协议,政府也没有接到一例被强制性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诉。
反观美方301调查报告,它指责中国“强制性技术转让”,采信的是美国政府部门或美国公司的单方面认定,使用的是“据报道”“利益相关方认为”等模糊说法,没有举证一个具体案例。这种缺乏法律文件与实例的“莫须有”指控,估计是美国政府打压对手的一贯做法。
其次,它偷换概念。美国指责中国“合资合作要求、外资股比限制和行政审批程序”等,本是市场准入制度的范畴,与强制性技术转让无关。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世贸成员有权对市场准入做出保留。这一点在中国入世谈判时已与各方达成共识,包括美国在内的多数成员本身也这么做。而行政审批程序是各国通行做法,中国在审批中从未将“技术转让”作为外资进入的条件。
因此,美国对中国市场准入制度挑不出毛病,只能玩个偷换概念、指鹿为马的把戏,把合乎世贸规则的“合资要求、股比限制、行政审批”统统与“强制技术转让”划上等号,蒙蔽不了解情况的人,给中国扣上一个不守规则的罪名。
第三,它创新罪名。因为没有直接证据,美国还在“强制性技术转让”一词前加了“变相”,意思是,这在中国是条潜规则,在外资与中国国企或政府主导的企业合作时,中国政府都会在背后“施压”。
“变相强制性技术转让”出自以自由、平等为价值观的美国政府,令人难以置信。因为,市场经济本质就是契约经济,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是在等价交换、契约自愿原则上的交易行为,何来“强制”一说?事实是,包括美国企业在内,有相当一些外企出于占领中国市场的考虑,主动提出将一般性技术本地化,向中国合作企业收取专利费和技术转让费。
如果这些企业一方面通过一般性技术转让从中国获取高额利润,一方面又指控说是被中国合作伙伴“强制转让技术”了,这岂不是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美国在高科技领域对中国始终紧闭出口大门,中国倒很希望美国开放这些领域、甚至技术转让给中国,以缩小美方一直抱怨的贸易逆差。为什么美国企业不能卖高科技产品给中国?因为它们早就被美国政府强制性禁止出口到中国了。美国政府对企业这种强制性禁止出口和投资等一系列违反市场经济的行为和法律,其核心就是为了打压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发展,通过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实现所谓的“美国第一”。
美国前财长拉里·萨默斯日前在接受美媒采访时表示,中国公司在某些技术上的领导地位并不是窃取美国技术的结果,而是来自于“那些从政府对基础科学的巨额投资中受益的优秀企业家,来自于推崇卓越、注重科学和技术的教育制度。”他还告诫美国政府,“维持技术领导地位的真正方法是通过技术领先,而不是试图压制中国。”
有意思的是,特朗普入主白宫以来一直深受假新闻的困扰,并称“假新闻是美国最大的敌人”。如今,为打压中国,特朗普政府不惜颠倒黑白,用“变相强制性技术转让”这一“假新闻”来攻击中国、给中国泼脏水、编造罪名。这种零和博弈的思维、唯我独尊的霸权行为、以邻为壑的举措,才是美国最大的敌人。(国际锐评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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