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商报记者注意到,珈伟股份分别在7月13日和7月17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及《关于股东有关投之家事件的说明公告》两份公告,在7月17日的公告中,珈伟股份称,就灏轩投资被变更为“投之家”股东工商登记之事宜,整个变更过程灏轩投资毫不知情。根据初步判断,备案的相关变更法律文件存在伪造的嫌疑。并称,灏轩投资将进一步寻求权威部门的认证,以期还原事实真相。
对此,深交所表示,请珈伟股份补充说明详细情况以及“权威部门的认证”的具体内容。
对于今年6月,投之家称获得“珈伟股份母公司”B 轮融资,融资规模达4.09 亿元的消息,珈伟股份称,该发布于投之家网站上的融资信息为虚假信息。珈伟股份股东灏轩投资从未与“投之家”签署任何投资协议,也未支付任何投资款,没有实际投资 入股。灏轩投资未参与“投之家”的任何经营管理,更未派驻任何人员进驻“投之家”。部分网上信息流传称投之家现任法人“郑林国”为上市公司珈伟股份委 派,经灏轩投资与珈伟股份核实,灏轩投资及珈伟股份均不清楚郑林国为何人, 且未与此人有过任何关联。
深交所表示,珈伟股份需要补充说明公司、灏轩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知晓投之家2018年6月15 日股权变更的时点,是否与投之家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核查措施和法律手段。
此外,珈伟股份还需要说明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包括股权质押总数量、总金额、占其股份总额的比例及资金用途,是否存在投资投之家及其他P2P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情形;并逐笔报备其股权质押的质权方、质押起止时间、股权质押融资金额、数量、占比、警戒线价格和平仓线价格,以及质押融资的用途,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和具体安排。
深交所要求珈伟股份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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