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统计处报告显示,2018公屋租金检讨下第二期间(即2017年)的收入指数,较第一期间(即2015年)高11.59%。根据房屋条例,房委会须以收入指数的变动幅度调整租金,惟加幅上限为10%。
房委会指,公屋租金每两年检讨一次,根据调整机制,统计处处长须计算租金检讨下第一和第二期间的收入指数,而有关指数是按两个期间分别约24000个公屋家庭的收入数据编制。
调整机制为房委会提供客观基础,以租户的负担能力决定何时应调整公屋租金,及调整幅度。
经仔细考虑租户收入增长、租金调整机制对租户负担能力的保障、财政预算案内其他纾缓措施等因素后,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认为无需向租户提供划一租金宽免,但应针对有需要的租户提供援助。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