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陕西宝鸡凤翔县副县长刘关良等6人受到不同程度处分。8月10日,陕西省纪委网站发布了对刘关良等人的处理结果。
通报称,日前,宝鸡市纪委对凤翔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关良等6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凤翔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关良,凤翔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蒲仪明,凤翔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金让,宝鸡市环保局凤翔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天佐,凤翔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晓滢,凤翔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宁红军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并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宝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关良、宁红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蒲仪明、宋金让、赵天佐、陈晓滢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刘关良等人违纪问题线索,来自自媒体文章举报。据上游新闻报道,6月15日,有自媒体发布文章称,陕西省凤翔县常务副县长刘关良、县委宣传部长蒲仪明、国土局长宋金让等领导干部,曾向当地矿产企业集资开展考察活动,并到河南红旗渠、比干庙、五龙山、龙门石窟、天鹅湖等多处景区游玩,期间食宿严重超标。
文章指出,2017年2月28日,陕西省凤翔县非煤矿矿山整合开始。当日该县即制定了由县国土局牵头,县政府、县国土、县环保、县安监、县矿业协会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前往河南省卫辉市、辉县、安阳县等地一系列考察学习计划。
之后,当地商人郭芳军以赞助考察名义,让凤翔县新达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李军向当地11家采矿企业每家收取1万元,共计11万元,用作考察团四天的费用。 同年3月,由凤翔县常务副县长刘关良带队的考察学习团,在河南用一天半时间考察学习之后,于3月9日到11日分别到比干庙、五龙山、郭亮村、红旗渠、龙门石等当地旅游景区游玩,返回陕西途中又去了天鹅湖等旅游景点。期间住宿的河南新乡开元名都大酒店、红旗渠迎宾馆等酒店价格严重超标。
随后的2017年7月11日,凤翔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关良召集县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冀东水泥凤翔公司以及当地乡镇、县矿业协会、部分矿业企业负责人,就全县矿山企业整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纪要显示,凤翔县将重新划定全县矿山开采区、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范围,对全县11户采石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注销,并在2017年7月14日之前全部拆除移除企业场内设备设施,而后将在凤翔县投融资集团公司旗下成立凤翔县矿产资源管理公司,负责全县矿石资源的管理和综合利用。
上述自媒体文章流传网络后,宝鸡市纪委、市监察委于6月16日成立调查组,对有关情况展开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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