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8月1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就《实施意见》向中新网记者进行了解读。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关环保专家认为,《实施意见》对于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山西全省上下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三晋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表里山河、美丽山西的发力点。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关环保专家表示,《实施意见》是山西省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体现了山西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加快建设美丽山西的决心和担当。
《实施意见》指出,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严格环保督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机制。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逐步推行市级环境保护督察。
严格考核评价。加大绿色考核指标权重,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强化运用。
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实施意见》提出山西打好三场生态环境“保卫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明确了山西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五条路径: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二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四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五是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实施意见》提出了山西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全面建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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