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泰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泰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白泰平,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白泰平利用其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合作经营煤炭业务、承接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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