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查出,会员加入“自立脱贫转富互助平台”后,再邀其他民众加入,可获得报酬,第1层5人可获2500元,第2层25人可获12500元,第3层125人可获62500元,第4层525人可获312500元,第5层3125人可获1562500元。
被害人陈姓男子称,自己2015年1月间在网站看到“天宇”传播“自立脱贫转富互助平台”的信息,就以“天宇”为上线,汇款8000元到其账户,随后,发展了30余位下线,并获得约4万多元的互助金。
被害人“小妮”称,在网上看到“小炼”分享“自立脱贫转富互助平台”信息,于是以“小炼”为上线,汇款2000元到指定账户,事后仅获得500元的报酬。
检方起诉书指出,44岁张姓男子2014年5月间在网上开设“自立脱贫转富互助平台”网络,宣称只要交以1000元为单位的互助金给其不知情的林姓友人所申办的银行账户,就可取得会员资格。
会员仅需再邀请不限定人数的会员加入,便可借由平台自动升级机制,获得百倍、千倍、万倍以上的互助金,张姓男子可从每名会员投资的互助金中抽取5%作为报酬。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