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夏银行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华夏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06%、9.09%和11.97%,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华夏银行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从认购股份数量来看,此次首钢集团将认购不超过5.2亿股,国网英大认购不超过7.37亿股,京投公司认购不超过13亿股。华夏银行称,本次发行前,首钢集团和国网英大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5.99亿股和23.38亿股A股股票,分别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28%和18.2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前,京投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完成发行,京投公司持股比例将达到8.50%,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首钢集团、国网英大及京投公司均系华夏银行关联法人。
此外,华夏银行强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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