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煦的阳光映照着万千丛林,这是福建林区最美的季节。60多岁的洪田村村支书邓文山谈起了林改,他从1982年起就担任该村支书,见证了改革大潮和历史变迁。
洪田村的林业发展条件得天独厚,在总面积23218亩的土地中,林业用地达18908亩。然而由于产权归属不清、分配不合理,当时的满目青山却难以变成“金饭碗”。盗砍盗伐现象愈演愈烈,森林防火也成问题。
面对生态和经济双重损失,洪田村开始寻求新的出路。1998年5月开始,村民们在没有“红头文件”的情况下,自发尝试“均山、均林、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至当年10月,洪田村陆续将山林按当时在册的人口均分,每人分得山地6.2亩。
在产权均分到人的基础上,考虑到单家独户不利于经营管护,洪田村村民又自我联合,形成了16个联合经营组,每组34人至68人,实行联户经营。分山到户后,集体拿什么办公益事业?洪田村还讨论出了“个人拿大头,集体拿小头”的分配方法:分山到户的林木采伐时,原有材积集体个人三七开;新增部分集体个人二八开。
2003年,福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洪田村村民也和全省林农一起,拿到了受法律保护的林权证,吃下了“定心丸”。
分山到户,富了林农,生态红利真正惠及每个村民。村民钟昌信就体会到林改的好处。十多年前,他还是村里的贫困户。伴随着林改的推进,他看护山林有工资,林子采伐后有分红,在林子里养鸡又能增收,一年收入有三五万元。经几年发展,他脱贫了。2006年,他还盖起一座新房。
“林改前,全村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而去年人均收入超过19000元;林改前,村集体收入几乎没有,目前村集体户头上还有130多万元。村民们都说,现在的山林是一家永不关门的绿色银行。”邓文山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出现了新问题。随着成熟的用材林逐渐被砍伐变现,洪田村的老林子越来越少,而新培植的杉木林成长周期要26年,其间还需施肥,造林和营林的成本都在不断攀升,利润渐渐在减少。
问题出在哪?邓文山算了一笔账:一亩杉木林在历经26年生长周期,成为成熟林后进行主伐,可获得将近12立方米的木材。可砍完后,马上又要造林。新造的林子再过26年后采伐,也就只能产出12立方米左右的木材。这一砍一造林,增加了成本。按现在的造林成本计算,一亩要1500元至2000元。这都还没有算上二代林施肥的成本,也没考虑幼苗成活率的因素。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洪田村深入思考后,提出“培育大径材林”的想法,得到村民认可。具体操作上,可将主伐变为择伐。在杉木林满26年成熟后,对所有林木进行一次巡查,把小口径的、不会再生长的林木采伐掉,把生长状态好的林木全留下来,再延长一个生长周期,也就是到52年之后再采伐。“经科学测算,52年之后的大径材林,一亩可产出25至30立方米的木材,而且无须增加再造林的成本。”邓文山说,“这对林农来说,可合算了,不用再造林,也能翻一倍以上的产量。”
截至目前,洪田村实施培育的大径材林已有1000多亩,很多土质肥沃的一类林地的成熟用材林都被留下了,村里采伐的林木越来越少。
大树不让砍,林农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看到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洪田村又开始“以短养长”的林业发展策略,借力林业资本,盘活林业资产。
邓文山说,如今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更活络了。在永安,银行根据抵押的林子进行合理价值评估,提高了贷款额度,还根据树木的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的周期,最长可达30年。
洪田镇留山村村民邓林建,是洪田村的营林大户,共承包洪田村近2000亩的林地。几年前,他用1600多亩杉木林作抵押,从银行贷了290万元。他用这笔钱买了两片的杉木林,还造了1000多亩的新林。像他一样,村里不少人也都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盘活了林业资产。
如今,洪田村的林农们,还依托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对村里的近两万多亩林地资源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精细管理商品林,科学保护生态林,不断提升林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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