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1月和4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保监局、深圳保监局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下称《纪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赔偿标准统一、鉴定程序规范、纠纷调解前置、网上平台建设等工作。
在赔偿标准上,《纪要》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20个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证据规则予以统一;全省12个地市24家法院上线广东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目前通过该平台申请调解案件数已达1704件;五部门联合开发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微信小程序,上线近五个月来,累计使用人次达16万,每月递增10%;《意见》规范了鉴定程序,要求鉴定由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同时发布“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名册,推动在线共同委托鉴定,保障鉴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
“一体化处理机制、一个平台办案,实现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化解,促进路通、人和、业兴。”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说,“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调解室,共配置专职调解员206人、兼职调解员943人。各地法院还积极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31个、保险行业调解组织22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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