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本次整治将重点针对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等4类、22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牵头,西安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公积金中心、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金融办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共同治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摸底排查根据职能和管辖范围,对在售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统一登记造册,明确目标任务和年度安排,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要全面推进,根据各自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投机炒房、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偷逃税费等行为,及时公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总结巩固,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应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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