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14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桂发改交通报〔2017〕295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广西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满足航空运输发展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旅游业发展,同意新建玉林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7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8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和6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4.88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91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5.9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区和玉林市人民政府按照2:1的比例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保证机场建成后安全正常运营。
(二)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三)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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