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推进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资本有序混合。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54.5万亿总资产中,大约65%已进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底的54%增幅明显;地方层面,一些省份的国有企业,超过45%的总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除了提高混改广度外,各国有企业还从更好面对市场的角度出发,大力提高贴近市场一线、充分竞争企业的混合程度。
第三,创新使用多种方式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市模式、发行比例,通过上市实现混改;或在上市后以定向增发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除了改制上市外,国有企业还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新设等方式,引入在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做到互补互促,并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通过市场化重组等方式,围绕国有资本布局和企业发展战略,以双方自愿互利的市场化原则入股非国有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基金投资方式,各类所有制资本共同出资成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项目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引导资本投向。
四是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绩效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混改企业经营状况总体明显改善,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情况下实现企稳回升、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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