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支出76.6%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
济南日报
本报1月1日讯(记者 韩霄鹏)2018年,全市上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围绕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任务,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财政收入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52.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9.5亿元,增长14.3%;税收比重82.3%,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018.2亿元。其中,民生和重点社会事业支出完成779.9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6%。
2018年,财政投入53.77亿元,全力支持破解治堵突出矛盾;投入19.74亿元用于防治大气污染;投入220亿元用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投入3.1亿元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投入57.89亿元用于扶贫攻坚;投入28.5亿元全面支持乡村振兴。
■重点投入 积极支持打造“四个中心”。投入153亿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产融结合、国际内陆港及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打造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科研成果转化载体;落实“人才新政30条”、“高校院所协同创新20条”、“金九条”等措施,为创新发展添活力、使产业环境更具吸引力。
积极支持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市“五项重点工作”方面投入279.9亿元,支持轨道交通、中央商务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加大城市提升投入,支持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和城市景观营造等。
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引爆。筹措92亿元支持先行区基础设施和“三桥一隧”建设。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领下,侨梦苑产业投资基金、富士康半导体产业基金先后设立,并有5只基金签订合作意向,相关基金总规模达527亿元。
■税收优惠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落实各类税收优惠475.4亿元。主要包括:落实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税收优惠217.5亿元,大力支持我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落实高新技术税收优惠34.9亿元,支持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发展,促进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落实出口退(免)税49.3亿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促进企业扩大外贸出口;落实改善民生税收优惠49.6亿元,支持养老、医疗等民生事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支持三农、文教体育、节能环保等其他各类税收优惠124.1亿元,全面支持我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2018年,全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1614户,同比增长50.3%;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1137户,同比增长73.3%。
在抓好组织收入的同时,税务部门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理念,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大力创新优化纳税服务,相继推出“一次办好”清单、微信办税、房产交易联办等服务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市税务部门取得全国省会城市第4名的历史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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