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一营业部负责人组织配资被“开除”
3月18日消息,内蒙古证监局发布通告称,刘强在担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不落实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组织账户出借及配资活动,并为双方提供担保,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银行流水、刘强电脑文件等证据证明。
据证监局,刘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证监局认定刘强为不适当人选,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刘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书面报告。
监管层严禁配资
3月8日,中证协召集符合外部接入条件的券商举行了专题会议,主要内容为券商外部接入和严禁配资。
专题会议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券商外部接入,一个是严禁配资,符合场外接入的证券公司应召悉数参加,证监会机构部相关负责人也参会并发表了讲话。
有参会券商在内部发布通知,要求经纪业务条线及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中证协会议精神,规范执业、合规执业。同时,对于券商外部接入和严禁场外非法配资的问题,研究部门要坚持独立、客观、专业和审慎的专业态度,客观理性谨慎发表言论,避免夸张、误导性言论。
知情人士报料,有些网上交易系统本身有缺陷,可以被一些配资公司利用,破解相关接口后做一个配资平台。配资公司的技术人员破解了相关的接口后,直接用配资平台或者伞形账号直接接入进来。
多地证监局都在查配资
3月7日,广东证监局召集辖区相关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座谈,了解证券经营机构所掌握的场外配资的模式、对象、趋势等情况,并对证券经营机构防范场外配资风险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禁止与各类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要高度重视场外配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牢牢树立合规意识,禁止以任何形式与配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要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回访工作,严格执行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要求。
二是加强异常交易监控和技术系统安全防护。要提高事前、事中风险管理能力,切实做好账户异常交易监控,不得为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任何便利。
三是深入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等正面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包括: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电话、短信、QQ群等提示风险,提醒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理性投资;利用营业场所跑马灯、显示屏、公告栏等户外宣传工具,滚动播放提示理性投资的标语;关注互联网中配资公司宣称与本机构合作等相关宣传内容,如发现宣传不实的,及时主动辟谣。
而3月13日消息,3月8日上午,浙江证监局召开辖区证券经纪业务合规风控管理座谈会,督促各证券经营机构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夯实内控,未雨绸缪,严格执行证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加强客户异常交易管理,做好技术系统安全维护,并重点强调了当前证券经纪业务合规风控管理的具体监管要求,并提出了以下四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二是深入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交易信息系统安全防护。
四是严格禁止参与非法场外配资活动。 另外, 2月25日晚间,证监会呼吁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并要求各证券公司严格执行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客户适当性管理,加强异常交易监控,认真做好技术系统安全防护。 最后分享一下广发策略戴康老师做的一张图,看懂2015年配资监管对市场的影响。 近期场外配资死灰复燃
“您炒股,我出钱,1-10倍杠杆随意配!”多家炒股配资公司官网发现,以上宣传标语“重现江湖”。
多家配资公司表示,股票配资通过杠杆原理进行股票买卖,公司可提供杠杆选择为1-10倍。这些公司为客户提供配资账户,通过实盘交易进行股票买卖,仅收取相应的利息管理费。
具体利息收取,各家公司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有公司表示,利息是根据客户选择的配资方案决定的,利息区间为:0.6%-1%,客户可以通过配资页面选择配资方案查看到利息的实时数字。
“配资越高利息越低。”一位业务经理介绍,“管理费是按照客户选择的配资方案和配资金额计算的,比如客户本金一万元,选择按月配资10倍杠杆,总操盘金为11万元,月利息为6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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