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

学者:金融去杠杆须立足促进实体经济活力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08-24 我要评论

金融去杠杆须立足促进实体经济活力 盘和林 去年至今,金融系统、地方政府、企业“三重奏”,合力演绎了一部经济去杠杆的改革乐曲。“稳货币+强监管”,金融去杠杆成绩斐然。

  金融去杠杆须立足促进实体经济活力

  盘和林

  去年至今,金融系统、地方政府、企业“三重奏”,合力演绎了一部经济去杠杆的改革乐曲。“稳货币+强监管”,金融去杠杆成绩斐然。

  从去年年底开始,金融去杠杆成为我国宏观调控中的高频词汇。笔者认为,我国金融去杠杆的核心在于,大量的金融杠杆被用在了金融业本身或国企,而导致金融资产增速超过实物资产增速,即经济过度金融化,或者说“脱实向虚”。因此,金融去杠杆须立足促进实体经济的“生产能力”。

  金融为何要去杠杆?又该怎样去杠杆?回到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从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关系来理解。

  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所谓的实物资产是指经济生活中所创造的用于生产物品和提供服务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知识、用于生产产品的机械设备和运用这些资源必须的有技术的工人。

  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一个社会的物质财富最终取决于该社会经济的生产能力,即社会成员创造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而这种生产能力是经济中的实物资产的函数,金融资产本质上来说只不过是几张纸或者更为普遍的是一些计算机录入的条目,代表的是持有者对实物资产所产生收入的索取权,它们本身不会直接增加一个经济体的生产能力。说到底,实物资产为经济创造净利润,而金融资产仅仅确定实物所产生的收入或财富在投资者之间的分配。

  当然,这并不是说金融业就无足轻重。现代金融学告诉我们,金融资产能使我们创造经济中的大部分实物资产的过程变得更加高效,运转良好的金融市场,可以极大地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让社会资源能用在最有价值的地方,因此,在经济发展尤其实体经济增长中同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实物资产都有一定的风险,例如,福特汽车投资建厂时,没有人能够知道这些工厂可能产生多少的未来现金流。而金融市场交易的各种金融工具,可以使偏好风险的投资者承担风险,使厌恶风险的投资者规避风险,如股票、债券、信贷等。也就是说,运转良好的金融体系能将资本分配到最具生产性的用途中,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但是,金融体系运行不畅时,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金融市场无法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融通给具有生产性投资机会的居民和企业,特别是当市场参与者受到有形之手的干扰,整个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当,从而金融机构和其它主体,如企业、个人的行为方式都可能被扭曲,严重时就会产生即“脱实向虚”,甚至最终引发金融危机,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损失会导致经济活动的急剧收缩,引发系统性风险。

  从2008年到2016年,我国的信贷增速明显超过GDP增速,金融部门贷款余额与GDP之比从95%跃升至143%,但GDP增速则从9.7%下滑到6.7%。不仅如此,我国M2与GDP之比到2016年也攀升至208%,这说明信贷及货币推动经济增长的能力显著下降。

  换句话来说,我国的信贷或货币与实体经济生产之间出现了脱节。尤其是2014年以来,“银行-企业”的正常信贷关系,被“银行-非银”等金融内部循环所替代,甚至出现明显的“空转”现象。2015~2016年,这一关系还被“银行-房贷”关系所替代。在经济数据上,表现出货币增速、信贷增速与经济增速背离的情况。

  近年来,我国经济还呈现出过度金融化不良倾向,在实体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2008年到2016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5.7%上升至8.3%,不仅超过了中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横向比,这一比例比日本、欧洲,甚至比享有世界金融强国之称的美国还要高,美国这一比例只有7%。2017世界500强最赚钱企业榜新鲜出炉,苹果卫冕冠军,“工建农中”四大行紧随其后。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金融业的“繁荣”严重碾压了实体经济。不进入实体经济的金融资产,自身不能直接增加经济体的生产能力,当实物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或财富是固定的话,金融资产的“繁荣”就会形成泡沫,最终危害整个宏观经济。

  这也是金融去杠杆的根本原因。去杠杆是“五大任务”之一,这要求金融业切实杜绝类似“空转”、金融业内部“转杠杆”等情况。同时,不能简单以“去”字来理解,金融业去杠杆的核心在于将金融资产从高杠杆的领域,甚至是“虚拟经济”中转移到实体经济之中,要打造适应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链,真正扭转金融“脱实向虚”的局面,并实现“脱虚向实”转变,促进实体经济的“生产能力”,这才是金融业去杠杆的真正要义,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新华社旗下报纸:打击金融大鳄有赖严刑峻法

    新华社旗下报纸:打击金融大鳄有赖严刑峻法

  • 国企降杠杆成去杠杆重中之重

    国企降杠杆成去杠杆重中之重

  • 最高检:坚决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和利益输送内鬼

    最高检:坚决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和利益输送内

  • 最高检: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 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检: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 为保障国家金融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