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是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创新审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举措。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上线四年多来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截至2017年8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247万篇,包含7600余篇民族语言文书。总访问量突破100亿次,日均访问量达1729万人次,单日最高访问量高达5000万人次,超过17.5亿的访问量来自海外,访问范围覆盖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2016年8月30日,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在此之后,全国累计文书上网量增加1187余万篇,高达《规定》发布前累计公开总量的57.66%,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突出成效。
裁判文书公开大事记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早在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召开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定于2012年2月启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数据统一管理及公布等工作,并协同办公厅、司改办等部门,着手起草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规定。河南、浙江、上海等地方法院也开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初步尝试,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程序和职能部门,有的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布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各地经验,把推动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均衡、深入开展,作为一项重点的司法改革工作任务和司法工作制度来抓。
全国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第一次在公众面前亮相是在2013年7月1日,第一批裁判文书在该网站集中公布。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生效实施,自此,除法定及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全部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迈出历史性一步。2013年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在广东深圳召开。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5年6月,全国四级法院已全部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法院全覆盖。2015年12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全新改版上线。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围绕“内容权威、技术先进”两大重点,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为社会各界带来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的用户体验,内容也进一步覆盖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和专业用户对裁判文书的多样化需求。
2016年8月30日,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正式发布,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日,中国裁判文书网APP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上网文书范围,推进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信息大数据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全方位监督。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网站界面做了优化,如建立了不同审判阶段裁判文书的相互关联,增设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公布栏,对公开的裁判文书添加了版权水印等。
截至2017年8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3247万篇,总访问量已突破100亿次。
突破一百亿“背后的故事”
“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能有今天的成绩,得益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各项配套措施的稳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在制度依据方面,我们进一步修订了裁判文书上网规定,明确了裁判文书公开的督导机制,进一步扩大文书上网范围,限制不公开文书种类,细化对当事人保护的具体措施,对于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也要求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等摘要信息,确保文书公开工作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在公开3247万篇裁判文书的同时,也公开了110万篇不公开文书摘要信息;在工作机制上,我们建立了各级人民法院对文书上网情况逐月、逐季通报制度,通过多个维度对文书公开工作的数据进行分析,对文书上网率不高、延迟上网问题严重的法院,及时进行督促、通报和问责;在文书质量上,我们定期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通过各地区之间交叉互查和省内自查的方式,旨在发现文书在制作规范、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每年我们还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资深法官、专家学者、律师等担任评委,对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切实树立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意识和精品意识;在信息技术方面,我们将一二审文书进行有效关联,形成完整的公开链条,便于社会监督,将文书公开前的技术处理、公开时限提醒等纳入日常办案流程,通过一键式上网等操作切实减轻一线办案人员公开裁判文书的工作负担,对裁判文书网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推送群众关注的案件、案由、法院等信息,以数据为纽带,促进司法信息公开平台更好的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总体讲,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紧紧抓住规范、质量、数据、服务、技术等五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重点发力,协同推进,全方位地保障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在高标准、高速度的轨道上平稳运行”。
文书公开的意义与社会效果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实现定纷止争、体现司法水平的重要载体。建立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制度,让公众通过网络便捷查阅裁判文书,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展现司法文明的重要举措。在人民法院内部,通过裁判文书公开,使法官办理的每个案件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倒逼法官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严格规范、公正高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人民法院网上公开的一个又一个裁判文书,可谓是可回放的法庭记忆,可传颂的法治故事;其实更是看得见的正义,摸得着的公平。互联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正是公示司法改革累累硕果的窗口,也是推出司法公正经典案例的平台,更是展现法律职业人专业素质的舞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说:“案例是法治的细胞,是微缩的法治。一个司法判决中,既有立法,又有司法;既有实体规则,又有程序性规范;既有字面上的法律,又有各方当事人所理解的法律,以及法官对法律的生动解释。可以说,不在乎案例的法学研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研究。现在,由于裁判文书大规模公开,人们不仅可以迅速检索到所需案件信息,还能实现各类‘细胞’的大数据实证研究,从整体上把握各类法律现象。而且,借助各种碎片化技术手段,人们甚至能够观察、分析‘细胞’内部更小的分析单位,深度挖掘判决文书所蕴含的法治资源。作为一个偏好大样本研究的法律学人,我希望裁判文书网做得更好,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检索字段维度,让人们能从更多的视角透视中国法治。”
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开,达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服务了人民群众,指引社会成员从事社会生产生活,培养诉讼群众形成理性的诉讼预期,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服务律师执业,实现律师与法院之间最大限度的信息对称,有利于律师充分制定诉讼策略、防控诉讼风险、预测诉讼走向、改善诉讼环境、提升律师诉讼水平,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健康发展。三是辅助法官办案,法官通过深度运用文书资源,有助于实现裁判标准和尺度的统一、为新型、疑难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借鉴,切实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效。四是落实审判责任,文书公开帮助构建了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倒逼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五是服务法学研究,司法数据的公开,为科研院校开展法学实证研究提供了鲜活的实例和丰富的样本,基于司法大数据的支撑,法学研究者可以运用更为灵活的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的领域不断开疆拓土。
裁判文书公开“永远在路上”
谈到下一步裁判文书公开工作将有哪些发展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巡视员韩伟表示:一是要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易用性,尤其要进一步提升检索的精准性,便利社会各界合法利用公开的裁判文书;二是要引进第三方评估,借助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力量进一步督促全国各级法院深入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三要进一步深化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评查和分析,以公开为契机督促全体法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预期目标;四要进一步密切与网站用户的连接,积极主动调研用户需求,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提升用户对网站、对司法公开工作以及对法院办案工作的满意度;五要积极推进各司法公开平台之间的融合,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司法公开服务。积极探索司法公开平台与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公开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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