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首批下放的45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主要分为五种行政职权类别,共涉及31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其中10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204项省级行政处罚事项由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集中实施;57项省级行政检查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下放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实施;86项省级行政检查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委托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正全面梳理、公布本片区权责清单,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确保放得下、接得注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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