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高校院所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高校院所物质技术条件,通过研发而获得的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推动知识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效果明显。据康凯宁介绍,在实施改革前的2010至2015年,西南交大转让、许可职务发明成果仅14项,收入158万元,而申请费、维持费和专利奖金支出则超过900万元。
据了解,为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2016年12月,成都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议高校院所与职务发明人就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可约定按不低于3:7的比例共享知识产权,即发明人或团队对于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不低于70%。
“科技成果转化难的核心问题是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化。”康凯宁指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很可能是解决科技成果转换难的根本办法。
康凯宁认为,目前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大问题是该项改革与现行《专利法》第六条有所冲突。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职务发明创造所申请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即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缺少法律支撑,我们迫切需要修订相关法律的法条。”康凯宁表示,“2016至2018年为期三年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与此次《专利法》修订有一个时间上的重迭区,如果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获得的经验总结、提炼用于修订《专利法》第六条,则可以彻底解决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难的核心问题。”
据了解,今年3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也出台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征求意见稿,支持相应高校院所按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含发明人团队)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比例共同申请知识产权。
当日,成都市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联盟揭牌。该组织由在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通过搭建政府、联盟成员、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共同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
成都市副市长刘烈东表示,各高校在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应抱团突破、互通经验,同时要求成都市各部门在规划编制、公共配套、土地利用、项目拓建、财政税收等方面密切配合,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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