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刘先生几乎每晚都要到武汉市江汉区前进四路72号院去看看,可看到14栋2单元301室住着别人,他心里就不是滋味。这套房是他去年花了170多万元在网上竞拍所得,房子已过户到他名下,然而,从拍得房子到现在一年多,刘先生却一直无法入住。
170多万元拍下一套房
刘先生说,他家原本在武汉市硚口区延寿巷,2014年拆迁,他和父母搬到江汉区任冬街租住,一家人的心愿就是买一套房子。去年5月,他在淘宝网上看到江汉区人民法院要拍卖一套房产,房子就在他租住地附近,楼层、面积、小区环境等都挺好,于是决定参与竞拍。
这套房面积约170平方米,原房主姓石。石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成了被告,诉讼期间,江汉区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2014年10月10日对该房进行查封。案件判决后,因石某并未履行判决,2015年法院决定拍卖该房。经过估价,该套房屋总价172.22万元。2016年5月,法院在淘宝网上第一次公开拍卖这套房子,因无人竞拍流拍。当年6月29日,法院调整房屋保留价后,该套房屋再次上网拍卖,刘先生最终以174.887万元拍得房子。“当时家里商定,200万元以内都能承受。”刘先生回忆说,第一次拍卖时他因为没凑够钱,所以没参加拍卖。凑够钱后,他参加第二次拍卖。当天一共8个人竞拍,看到有人报了更高的价格,他就再加三五千元,经过数十轮竞价,他最后竞拍成功。竞拍时,父母就坐在他身边看他用手机报价。“房子打算让两个儿子合住。”刘父说,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因为拆迁现在都没有房子,这套房子两个儿子一家分两间房,他和老伴准备继续租房住。“家里这么多人,都盼着这套房。”
不速之客来了就不走
去年8月18日,刘先生从法院法官的手中接过房子钥匙,并用手机拍下了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情景。视频显示,当日,法院法官、派出所民警、街道办工作人员都在现场,开锁师傅将门锁更换。
然而,就在刘先生想着搬家的时候,家中却来了不速之客。刘先生说,拿钥匙后的第二天,一名李姓男子给他打电话,称是房子的租户,因有东西放在房里需要搬走。于是,他帮忙打开房门,没想到李某就此不走了,与李某一起来的还有多名男子,他见对方人多势众、态度强硬,只得退到房外。
刘先生回忆说,李某当时拿着一份租赁合同称,原房主石某将房子租给了陈某宪,陈某宪又把房租给了他,他要住此房。
尽管刘先生告知对方他已买下了房子,但这些人就是占着房子不走,还换了门锁。刘先生与陈某宪联系,对方则称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应将该房先卖给他。
据了解,去年7月初,陈某宪对法院将房子拍卖给刘先生曾提出异议。江汉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执行裁定显示,陈某宪称,2014年10月10日,也就是法院查封该房当日,其与石某签了一份租赁协议,租赁期10年,月租3000元,租金用于偿还石某欠其的460万元钱。陈某宪认为自己有优先购买该房的权利,要求法院中止对该房的执行行为。
而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查封房屋后,该院曾在该房张贴了《评估、拍卖、变卖通知》,也曾搜查该房,但房里没人居住。且房子两次拍卖前,都发布了拍卖公告,让对该房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与法院联系,但陈某宪一直没有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应视为其放弃了对该房的优先购买权。
2016年7月26日,江汉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陈某宪的异议。记者从江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年10月,法院协助刘先生办理了不动产证。
现房主已经提起诉讼
在江汉区任冬街的一栋三层私房,刘先生租下了一楼和顶楼的两个房间,每个房间面积只有10平方米。一楼的房间里,房主还堆放了不少货物,光线昏暗、拥挤不堪。刘母因为中风腿脚不便,和保姆住在一楼,刘先生和父亲住在楼上。9月29日中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刘先生拍得的房子,看到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回应,房门上还安了摄像头。
记者联系上陈某宪,其仍认为自己应享有该房的优先购买权,对去年7月法院的裁定已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判决。记者从江汉区人民法院获悉,对陈某宪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该院将于本月进行判决。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夫认为,刘先生是通过人民法院拍卖取得该房,且已过户到其名下,刘先生有房屋所有权。陈某宪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进行诉讼解决,而不应占用该房。刘先生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陈某宪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房子期间的租金。
拿着该房的不动产证,刘先生眉头紧锁,“花了那么多钱,房子啥时候能住还不知道。”他的新家离租住的地方仅三五百米的距离,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来新房看看,虽然房里亮着灯,但总没人开门,看到好不容易拍下的房子被他人占用至今,他心里非常气愤。目前,他已经起诉陈某宪,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这一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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