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发现,刘某、赵某、贾某等人自2016年8月开始在赤峰市红山区以投资“国盟普惠证券”为幌子,采劝双轨制计酬”和“拉人头”等奖金制度,通过层层返奖进行传销。
进一步侦查发现,刘某等人对外宣称,只要交纳3600元、12000元、36000元、120000元等不同金额的费用即可成为会员,并给予相应比例的“国盟证券”,同时采取鼓励会员发展下线的办法,按发展下线人数多少返利。
2017年5月初,办案民警成功将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贾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国家对金融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的监管制度,销售金融产品的机构除了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以外,还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广大群众不要被暴利诱惑,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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