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项改革措施包括:一是将原来仅对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给予开业补贴的政策,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二是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由原来1年的孵化周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
三是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人员,见习人员认定范围也由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中职中专毕业生。
四是明确提出省辖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时,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其中部分用于“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的高校毕业生。
五是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六是对新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可给予一次性创建费用补助;七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八是实施“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河南”计划,加快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九是允许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方式按照先垫后补的原则,由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直接拨付培训机构;十是实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统计制度,扩大数据信息来源,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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