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29日开始,伴随英国向欧盟递交信件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正式启动本国退出欧盟的程序,英国与欧盟之间开始就“脱欧”问题展开谈判。按照双方先前达成的共识,谈判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谈判的议题主要涉及公民权利、金融安排(即所谓的“分手费”)和其他有关分离的问题,此外还要讨论北爱尔兰边境问题,其主要目的在于厘清英国脱欧条件以试图解决英国脱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第二阶段则主要侧重对双方未来关系以及过渡期的谈判,但取决于第一阶段谈判是否取得了充分进展和实质成效。
目前,英国与欧盟之间的第一阶段谈判已落下帷幕,但以上所述关键议题并未获得实质性进展。第一阶段五轮谈判的大体情况回顾如下:
第一轮谈判于6月19日拉开帷幕,历时3天,主要议题围绕日期、结构和优先谈判事项而展开。从事实来判断,英国对欧盟提出的要求首先做出了让步,同意首先重点解决公民权利、财务清算以及北爱尔兰边境问题,因为按照英国之前所发表的言论来看,英国更愿意同时展开对双方未来关系模式的谈判。由于第一轮谈判不涉及金融、移民等敏感议题,因此,相对来说,第一轮谈判开场顺利。
第二轮谈判开启于7月17日,历时4天,7月20日结束。公民权利、“分手费”、北爱尔兰边界安排等核心议题是这一轮谈判的焦点所在。就公民权利而言,欧盟希望英国“脱欧”前,在英国生活的欧盟其余27国公民的权利能够一切照旧。但英方却提出了一个“截止日期”的说法,即:在“截止日期”前,已经在英国生活满5年的欧盟国家公民将获得“定居身份”,可以继续与英国公民享受相同待遇;其他不满条件者则有不同的相关安排。尽管英国方面并没有公布“截止日期”所谓何时,但英方此举无疑是增加了在英国生活的欧盟其他居民的不确定性。“分手费”就更被认为是谈判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英欧双方至今未能对实际“成交”数字达成一致。事实上,关于此费用究竟多少为宜,就连在英国内部都很难达成一致,英国国内各党派就“脱欧”路径仍在争论不休。
此外,在第二轮“脱欧”谈判开始前夕,英国政府公布“大废除法案”,旨在将现有欧盟法律转换为英国国内法,为英国“脱欧”后的法律承接做好准备。该法案规定,脱欧后欧盟法律不再适用于英国。这项举动被视为是英国从欧盟退出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英国意义十分重大。
第三轮谈判在8月28日开启,历时4天,8月31日结束,双方继续围绕公民权利、“分手费”以及北爱尔兰边界安排进行讨价还价。从谈判结果来看,此轮谈判依然重在技术性磋商,与上一轮谈判并没有明显不同,在关键议题上依然存在较大分歧,因此没有取得任何决定性进展。
关于北爱尔兰边界问题,在本轮谈判开始之前,英国政府发布文件首次明确表示:不希望在“脱欧”之后在英国的北爱尔兰与爱尔兰之间设立实质性边境哨卡。对英国来说,关于北爱尔兰的边界问题是整个“脱欧”程序中最为敏感的话题之一,英国方面也透露出了对此问题的谨慎和保守态度。
第四轮谈判原本定于9月18日开始,但由于英国政治日程安排的缘故向后延期一周举行。9月25日至28日,本轮谈判亦历时4天。然而,谈判双方在以上三个主要议题上依然停滞不前。关于“分手费”,以特蕾莎·梅所代表的英国政府虽然在谈判开始前发表演讲表明同意向欧盟支付200亿欧元的费用,但显然与欧盟的要价相去甚远。此外,英国方面的支付费用还提出了一个“两年过渡期”的建议,即:在两年过渡期内英国方面希望继续享有欧盟的单一市场;这显然也违背了欧盟方面此前所定立场,即先明确“分离”,再谈“未来关系”。
第五轮谈判于10月10日开始,12日结束。本轮谈判更加“形同虚设”,第一天谈判中双方首席代表——英国脱欧事务大臣戴维·戴维斯和欧盟首席谈判代表米歇尔·巴尼耶——均未露面。尽管此后双方发布认为本轮谈判“建设性的、友好的”言论,但实际上依然了无成果。“分手费”仍是分歧焦点,双方对具体数字意见相差较大:欧盟方面始终坚持英方应支付总额为500至600亿欧元的退欧费,而英方只在此前发表过同意支付200亿欧元费用的言论;公民权利和北爱尔兰边境问题的进展同样有限。在该次谈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戴维斯称谈判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巴尼耶却直言谈判仍处于僵局。在本轮谈判开始之前,英欧双方在各自内部发表言论,均认为对方应该首先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从外部来看,实际上双方的表现均“缺乏诚意”。
综合以上涵盖了5轮谈判的第一阶段结果来看,英国与欧盟双方仅就技术问题如谈判草案、次序、框架等达成了初步一致,而在以上所述的三大关键问题上相互推诿,因此本应是紧锣密鼓的磋商会议,现在看来,更像一场不紧不慢的“拉锯战”。当然,这与双方一直未能解决的谈判分歧有直接关系:欧盟方面希望先落实“分手费”、公民权利等具体问题;而英国方面却希望同欧盟就未来关系同时展开谈判。按照《里斯本条约》第50条协议,从英国政府上交脱欧方案至其正式脱离欧盟,只有2年的时间。现在半年之多已然飞逝,接下来不到1年半的时间,随着日期迫近和议题增多,谈判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在2019年3月29日到来之前,双方均面临不小的考验。
为保证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想必谈判越往后拖延,各自所能抛出的谈判砝码也将更加具有挑战性。欧盟方面对“分手费”以及过渡期内英国必须接受欧盟的法律和欧洲法院裁决这两点非常看重,而英国则在北爱尔兰边境问题以及在英国生活的欧盟国家公民和在欧盟生活的英国公民权利问题上留有一定余地。
然而,由于英国方面已明确表达出希望尽快与欧盟达成新的贸易协定这一迫切期望,并频频向世界主要国家如美国、中国等释放信号以期尽快同对方国家建立双边贸易协定,因此很有可能在第二阶段谈判中仍然处于较弱势地位。与此同时,欧盟也不允许英国在脱欧谈判结束之前,同任何其他国家进行双边贸易谈判,欧盟方面已明确表示:在脱欧之前英国在法律上并不是独立于欧盟的,因此在至少两年时间内,英国不能擅自同其他国家就自由贸易协定展开谈判。由此来看,双方想要尽快达成一份相互都较为满意的“分手”协议,其前景并不十分明朗。
对于英国来说,当初加入欧盟的初衷是分享欧洲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益处;但发现想说“爱你”不容易;当前,“脱欧”进展举步维艰,又面临着想说“分手”不容易这样一个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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