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2017年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定数量有明显成效的高水平医联体。到2020年全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实施意见》给出了五种医联体组织模式,即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疗共同体、城市“1+X”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浙江省政府在《实施意见》中要求,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医务人员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同时,阶梯式设置医联体内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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