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上海将跨界发展智能驾驶产业,大力推进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跨界交叉创新,加强智能驾驶系统研发,推动智能驾驶工具产业化。重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加快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技术产业化,推动主动避障、自主泊车、高速公路编队行驶等高级自动驾驶产品研发及应用,重点支持满足智能驾驶要求的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中央域控制器、人机交互系统、线控制动及转向系统等核心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加快从部分自动驾驶向完全自动驾驶演进。培育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自主突破轨道交通无人驾驶系统,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决策控制系统开发,实现自动唤醒、自动驾驶、自动停站、应急响应等功能。到2020年,智能驾驶产业规模达300亿元。
《实施意见》还提出,上海将融合发展智能机器人产业,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人机共融特性的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抢占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制高点,以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和智能决策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娱乐、医疗康复、养老陪护、安防救援等特定应用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升级,以机器视觉、自主决策为突破方向,积极开发焊接、装配、喷涂、搬运、检测等智能工业机器人,实现高柔性、高洁净度、高危险等特定生产场景的快速响应,全面提升工业机器人传感、控制、协作和决策性能。到2020年,智能机器人产业规模达200亿元。
此外,上海将集成发展智能硬件产业,加快智能硬件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智能感知、识别和交互的智能硬件产品。丰富移动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可穿戴等领域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加快实现智慧娱乐、生活健康等领域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积极开发智能监控摄像头、服务器等智能安防产品,大力发展全数字放大器、平板探测器等智能医疗模块,加快推进电网巡检、空域侦测、物流配送等领域智能无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智能视觉设备、光学检测系统等智能传感控制设备研发及应用。到2020年,智能硬件产业规模达200亿元。
《实施意见》还提出,上海将协同发展人工智能软件产业,大力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软件创新升级,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软件解决方案,促进软硬协同发展。到2020年,智能软件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上海还将引领发展人工智能芯片产业,发挥核心芯片对人工智能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发展面向云端服务和行业终端应用的人工智能芯片。到2020年,智能核心芯片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
同时,上海将突破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智能工业传感器,着力推进面向智能制造、无人系统等新兴领域的视觉、触觉、测距、位置等智能传感器研发及转化应用。到2020年,应用于工业和消费电子的高端智能传感器实现产业化突破,填补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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