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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启动预算编制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11-16 我要评论

11月13日,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月13日,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黑龙江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牢牢把握改革的总体目标、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等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改革部署。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改革各项工作。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做好改革的具体实施。各级政法委和检察院要积极配合,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引导和业务移交。各级人大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监委会有关人员的选举任免。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预算调整、编制核定、办公选址等工作。要认真细致周密地抓好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过程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对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黑龙江在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北京、山西、浙江三地试点经验,对本地涉转机构现有编制、人员配备、资产设备情况等进行深入排查基础上,反复修改、不断完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推进工作落实,省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专门成立了综合政策、人事工作、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4个专项工作组,倒推时间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罗列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逐项落实。目前,工作小组已向各市(地)、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做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预算调整、编制核定、办公选址等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均已全面启动、稳步推进。(黑龙江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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