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2016年至2017年底前,内蒙古先后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兴安盟扎赉特旗、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等8个旗县(区)开展农村牧区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2个县(市)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的玉米种植户郭海渤就是“两权”抵押贷款的首批试水者。搞种植十几年间,贷款难一直是他最头疼的事。2016年5月,内蒙古“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后,郭海渤以482平方米的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机构申请了“信农贷”,签订10万元的贷款协议,不仅解决了农资购买难题,还能多“租”些地扩大规模。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了解到,内蒙古在10个试点地区全部建立了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制定了价值评估、风险补偿、抵押物处置等“两权”抵押贷款配套制度。
同时,试点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信贷风险。一方面,对试点地区银行业以当年“两权”为单一抵押发放贷款金额的1%进行补贴;另一方面,在试点旗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按财政出资额给予50%的补助。数据显示,2016年“两权”财政补贴高达1400余万元。
随着运行机制的日益完善,多家金融机构开始涉水“两权”业务,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农牧民贷款难的壁垒正逐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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