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和人社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孤儿大学生给予生活、学业及就业等方面的资助,这项政策也是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填补了孤儿大学生救助方面的空白。
《通知》明确,从2017年8月起,凡具有陕西户籍、考取了教育部门核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孤儿学生,从本人入校报到当月起,每月每人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费,直到毕业的次月停发;在校学费资助方面,除了可以享受国家教育资助部分外,标准内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分学年予以资助,民政部门资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在就业补助方面,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户籍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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