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江西将从精准识别、兜底保障、大病救治、慢性病管理、服务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其中,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并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并Ⅰ型糖尿并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政策。
专项救治时,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贫困患者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部分,由大病保险分别补足到80%和70%,再由补充保险分别核报18%和27%,个人负担分别为2%和3%。
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并结核并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江西省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至少达到27种,且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至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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