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在本次下达的全部资金中,1亿元将用于促进加工贸易发展;9175万元将用于优化贸易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3000万元将用于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企业“走出去”;2000万元将用于促进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300万元将用于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培育和发展。
根据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加工贸易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及境外投资项目采用项目法管理,中小项目和优化项目采用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方式管理,服务外包业务采用因素法管理方式。
据了解,对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的资金,自治区内各设区市将根据自治区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规定,落实责任主体,及时组织市本级和市管县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和下达资金文件及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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