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

PPP立法获实质进展:国务院发布条例征求意见稿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07-24 我要评论

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PPP立法获实质进展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开了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PPP立法获实质进展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开了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起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备受业界关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立法获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合作项目的发起、合作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争议解决、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0条。

  其中,为了加强规范引导,避免PPP模式泛化,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可以采用PPP模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条件,包括政府负有提供责任、需求长期稳定、适宜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等,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可以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指导目录,并适时调整。

  关于项目的实施,征求意见稿中就规范社会资本方的选择,规范项目合作协议,规范项目公司活动、股权转让及项目资产的用途,规范合作项目协议的变更和提前终止,规范项目资产的移交等均做出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称,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快速推进,成效明显。与此同时,实践中推进PPP模式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合作项目范围有泛化倾向,合作项目决策不够严谨、实施不够规范;社会资本方顾虑较多,特别是民营资本总体参与度不高;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存在“政出多门”等。针对上述问题,为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于PPP的适用范围,立法规定主管部门制定目录,这意味着PPP范围将采取正面清单制,增加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发言权。这种规定有利于PPP与行业现行管理体制的对接,特别是不同基础设施管理部门的管理差异,是本次立法的一大亮点。

  金永祥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有关内容:一是项目公司不能从事项目以外的业务,以前有项目公司也对外投资其他项目,以后就不可以了;二是争议可以提请仲裁,这意味着关于项目协议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的争论有了答案,即民事合同。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报价系统ABS发行规模超千亿 PPP项目证券化提速在即

    报价系统ABS发行规模超千亿 PPP项目证券化提速在即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条例征求意见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条例征求意见

  • 上交所进一步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

    上交所进一步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

  • 上证所:对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即报即审

    上证所:对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即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