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会掉馅饼,发500元红包就能够获得返利18888元,如此高额“回报”的利诱,在类似骗术时有发生的背景下,稍微理性的人,恐怕都不至于“上钩”。也或因此,这则被骗新闻被网络转载时,都打上了“如此低级的骗局这姑娘竟信了”的标题。其潜台词或许就是,连这样都能被骗,确实活该。可这样的骗局得逞,真的只能怪受骗者太单纯吗?
的确,不少骗局在真相大白之后,都会让旁观者觉得太“低级”。但“旁观者清”的逻辑往往并不适用于每个骗局的潜在目标,我们也不能过于高估个体的防骗意识。而不管骗术如何“低级”,将被骗首先归因为受骗者的头脑简单,或都难言理性。
以这起案件为例,起初是当事人在一个聊天群里看到有人发信息,说有游戏非常刺激,给人发红包就会收到翻一倍、几十倍,甚至是几百倍的收益。有人还在群里晒出了红包返利的截图,转账500元给对方后,果然收到了18888元的回溃很明显,这个骗局中,参与行骗的不只有一个人,而是各有配合,既有高利诱惑,又有“截图”来获取信任。加之网络聊天群所塑造的“熟人假象”,也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可以说,骗局的设计其实并不“低级”,不能低估其迷惑性。
实际上,在当下网络社会,不少骗局背后,都有着团伙化的精密分工,甚至形成了产业链条,可精准诈骗,个人再提高警惕,也可能防不胜防。但不少人还是习惯性将被骗与否归结为个人的“智商”问题,如2016年北京某高校一名教师被骗上千万元,也有人认为主要是由于这名教师“太傻太天真”。这种归因看似有道理,实则是一种肤浅的防骗观。个人当然有必要具备一定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可如此“低级”的骗术,依然有“市场”,仅将此视为是个人的防骗意识低,智商不够,显然是认知错位。
且不说,现在很多骗子早就在行骗技术和手法上都实现了全面“升级”,指望个体去对抗这种基于专业分工与协作的行骗网络,根本就不切实际。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不应该“逼”着每个公民只能掌握全套的防骗技术才能免于被骗。要知道,无论是就一般的生活消费陷阱,还是专业化的电信网络诈骗而言,不少人都面临着受骗的现实风险。这种社会生态的形成,固然有一些人粗心大意、防范意识弱、对社会复杂性估计不足、自我保护能力欠缺等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不是个体防骗经验更新未能跟上行骗手段的更新,而是整个社会的防骗治理网络相对滞后所致。
“红包骗局”之类事件发生后,我们不应当过分苛责被骗者,更应该追问的是,对如此“低级”的骗局,互联网企业能否协助公安机关迅速破案,为受骗者挽回损失。从根本上说,相较于个人提高防骗警惕能力,公共执法部门建立高效的防骗治理和执法、预防网络,才能够最大限度压缩骗局的生存空间。
将骗与被骗还归咎为“智商”问题,大约可以表明,一些人的防骗观依然处于前现代水平。这种不当归因除了容易对受骗者造成“二次伤害”,也很容易消解防骗治理的严肃性,遮蔽骗术背后的真问题。面对各种骗局骗术,防骗治理要跟上,我们的防骗观念也该与时俱进了。(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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