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力争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1100万千瓦左右,“十三五”末将达到1200万千瓦。完善太阳能发电开发的管理规范,鼓励利用闲置的荒山荒坡和综合开发的土地资源发展太阳能发电项目。新增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临汾、长治、太原等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综合利用沉陷区土地约500万亩,总规划容量为1100万千瓦,根据各区域条件适时启动招标工作。
我省将加大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临汾、大同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为主的贫困地区,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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