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爆裂伤人
王女士诉称,2016年6月20日,她在被告西红门店购买了一款透明玻璃杯。该产品在被告官网上标示货号为50258912,并宣称“由钢化玻璃制成,十分坚固,耐摔耐热”。
2017年5月20日凌晨3点半到4点左右,她起床喝水。在向玻璃杯中倒入凉白开,举到嘴边时候,水杯却突然发生爆炸,声音巨大,王女士瞬间被炸晕倒地,失去知觉。醒来后,王女士照镜子发现唇下有深深的伤口,一颗门牙已经没有了。当天王女士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下唇伤部清创,缝合4针,嘱择期另拍片,试行RCT+冠修复;且因腿部疼痛被诊断为右膝软组织损伤,建议对症治疗,减少活动。
北京口腔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王女士就医时意识清晰,但右下唇肿大,唇内可见2.0×1.5厘米的创伤面,一颗门牙的牙冠折断露髓。
伤者索赔百万
后王女士多次到医院检查治疗,忍受头昏、牙疼、腿疼,饮食困难,至今不能回归工作岗位。王女士认为,其门牙断裂、面部炸伤,对相貌损害巨大,对精神和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将难以估量。事发当天,其致电被告客服中心,反映该产品爆炸而严重受伤的情况。后又多次联系被告,但被告均敷衍了事,毫无诚意;其要求被告垫付医疗费用,被强硬拒绝,态度恶劣,至今未给予原告任何赔偿。
因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王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退还购物款3.9元,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
此外,王女士称,经她查证,被告的该款玻璃杯多次发生自爆事件,造成多人受伤,健康严重受损。被告明知该款玻璃杯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
该案原定于3月15日上午9点15分在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开庭,但昨天作为被告的宜家一方并未出现。法院临时取消庭审,何时庭审另行通知。
同类型水杯仍在卖
昨天,北青报记者登录宜家官网发现,涉事的这款水杯在正常销售,显示库存充足,网站上对水杯的介绍是“这款马克杯由钢化玻璃制成,十分坚固,耐摔耐热。”
2017年5月25日,事发5天后,“宜家家居”曾通过其官方微博对水杯爆裂事件进行回应,宜家称王女士使用这款玻璃杯时,因产品自爆而致伤,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对顾客在使用产品时受伤表示抱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消费者伤害或权益损失,宜家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保证消费者利益和安全。
宜家已经主动联系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事件情况,并在有资质的鉴定机关对产品进行检测,配合事故调查。关于钢化玻璃的自爆情况与玻璃的特性有关。当钢化玻璃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外力的影响,会有一定几率自爆。
宜家还在声明中表示,王女士遇到的情况是中国首例报告的该款玻璃杯自爆事件,宜家全球共有3例有关该产品的事故报告,其中只有王女士涉及人身伤害。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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