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为进一步强化保险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撤销了安邦保险集团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
为确保安邦保险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维护公司稳定经营,切实保护投保人利益,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安邦保险集团相关股权许可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同步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注资后,安邦保险集团注册资本维持619亿元不变。
引入行业风险救助基金参与行业风险处置,是国际上常用的风险处置手段。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并阶段性持股,是改善安邦保险集团公司治理、充实偿付能力而采取的临时性风险救助措施。在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将同步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尽快引入优质民营资本作为公司的战略性股东,实现保险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并保持安邦保险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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