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约车快速发展相对的,传统巡游出租车却驶入“迷茫地带”:依然沿袭运价和总量双管控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打车难、服务质量差、运营效率低等矛盾日益凸显。出租汽车行业以改革回应社会关切,已成为必然。
修订处处体现法治思维
2016年7月,国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各城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进入倒计时。
为此,市交通局在先后赴不同类型城市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不断推进网约车合法规范运营,取得了四个“省内第一”的好成绩。核发全省第一张属地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网约车车辆查处量全省第一,2017年出租车各类违规经营处罚量全省第一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证换发工作进度全省第一。交通运输部官网还以“芜湖市网约车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为题,为我市网约车管理工作“点赞”。
在实施过程中,市交通局同时发现《细则》部分条款影响了网约车市场的规范化进度,引发不公平竞争质疑。在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后,主动顺应上位法要求,开展自我审查,清理和废除暂行细则中一些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内容。“只有直面行业发展痛点,全面推进与行业领导企业的深度合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才能打造稳定、安全、优质的行业生态。”
细则修订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开门立法,凝聚改革共识。自2017年11月至今,市交通局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50余场,覆盖2000余名巡游车驾驶员、近百名网约车驾驶员、7家巡游车公司、6家网约车平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芜湖日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听取巡游车改革和网约车规范意见。今年3月中上旬,还就网约车细则修订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同时向交通部相关专家、省交通厅、省运管局汇报我市的改革意见和修订思路。
斑马快跑、滴滴等网约车企业认为,修订《细则》,体现芜湖市依法行政的理念,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从建立行业生态的高度,完善了相关条款,对新经济的包容和支持,是芜湖作为现代化创新之城的生命力。奇瑞、亚夏等巡游车企业认为,《细则》优化改善传统巡游车的营运环境,有利于老业态的转型升级。
巡游车驾驶员代表提出,网约车必须规范管理、公平竞争、依法经营;放开经营权转让;对出租车运价逐步实行指导价,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进行上下浮动,用价格杠杆调节;公司化车辆承包费标准适当降低,保障驾驶员收入;加大出租车违规驾驶员惩戒,提升服务和行业形象,用服务和网约车竞争。
“对《细则》进行调整,群众能直接共享改革红利,拥有更多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市人大代表王舰市政协委员周蓬安认为,强化交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公众出行更加安全、快捷、舒适,是一项民生工程。另外,对于车型应该降低标准,不应规定轴距和排量,应该鼓励节能环保,减少污染,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业态融合优化出行环境
记者注意到,拟修订后《细则》,在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市场准入条件上有了变化,主要包括“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相应的服务机构”“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5年”“车辆轴距、排量高于或等于市区主流巡游出租车”等。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更加符合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对管理者来说,有利于网约车规范纳管和巡游车转型升级,新老业态竞争更加趋于公平有序;对经营者来说,便于网约车车辆、人员取得合法身份,加快合规化进程的同时,促进巡游车利用新技术降低空驶率、提升营运效率增加营收,实现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对市民群众来说,出行将更加安全便捷。届时,纳管后的网约车、驾驶人,通过公安、交通部门审核、培训,车辆通过专业检测,购买营运保险,乘客人身安全将得到更高保障;此外,还计划在巡游车上引入网约车的服务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据悉,在修订《细则》的同时,我市还同步着手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提供网约服务,逐步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期限制和依法转让,畅通行业准入退出机制;提升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营运、服务、安全实时监控,大幅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
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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