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发改委表示上半年“将尽早公布实施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不仅在制定“负面清单”,相关基础性法律也都在制定中。
“我们今年会有一系列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出台。”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是一套组合拳,最先出台的是‘负面清单’。”记者注意到,在经贸规则对接、增加透明度和反垄断等问题上,中国与国外的规则一直存在着差异。
多项政策制定中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演讲时指出,今年上半年,将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工作,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不久后,国家发改委表示,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将把制造业开放作为一项重点。除了汽车行业,船舶行业今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制造行业今年也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该消息公布的第二天,国产汽车股出现大跌。
当记者提及这一现象时,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未予置评。
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不得对外资准入进行限制。
这也是第一次提出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即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国境内外资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外资可依法平等进入。
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形式新闻发布会上,严鹏程表示,这次修订,除包括金融、汽车领域对外开放措施外,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领域提出一批新的开放举措。
此外,严鹏程还透露:“加快制定外资基础性法律,以法律形式确定投资保护、投资促进、公平竞争、投资管理等基本制度。”
随后,《中国经营报》记者向严鹏程问及外资基础性法律的制定情况,他表示:“我们今年会有一系列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负面清单’是第一个出台的,其他基础性法律将陆续制定。”
规则接轨
在提出制定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同时,国家主席习近平同时指出:“将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增强透明度,强化产权保护,坚持依法办事,鼓励竞争、反对垄断。”
据了解,在经贸规则对接、增加透明度和反垄断等问题上,中国与国外的规则一直存在着差异。
欧盟驻华代表团公使衔参赞罗本诺曾向记者透露,欧盟评估一个收购行为是不是垄断行为时,我们需要电信公司提供的数据,要看各个国家不同的大数据的政策,还有政策上的局限性。
他举例说明。比如美国公司并购的是韩国的公司,但是同时这个美国公司在欧盟市场上有非常大的市场份额。如果并购之后可能会对欧盟市场带来影响,欧盟肯定也会去评估一下对他们的影响到底是多大。
“所以两个中国的国企之间的并购,首先他们要去中国的反垄断的部门报备,看看是不是违背了反垄断的法律。同时也要去欧盟反垄断的相应的机关报备,看他们是否违反了当地的反垄断法。” 罗本诺表示,但是判断其是否为行业垄断更重要的依据是,通过中国的大数据,以及分析个体的消费行为。所以大数据还是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对于欧盟而言,从中国企业获取数据非常难。因为双方的规则的不同,有些数据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我们经常讨论的问题就是根据我们的这种法律的框架,如何去判断哪些是违法的,可能涉及到侵犯人隐私,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一些活动。”罗本诺说。
“但是有的时候,要求的数据是无关的,所以中国方面也不会全部配合。”埃森哲大中华区信息技术服务总裁陈笑冰表示:“其实国外也是一样的。很多企业非常强调信息保密,他们的信息数据保密性很严格,每个人办公桌上两台电脑,一个内部网一个外部网,所以大的企业有很多规章制度。”
刘笑冰补充说:“欧盟的数据来自于两条,一种是法定数据,一种是自己调查的数据。100%是自己调查的数据欧盟是不认同的,这就是欧盟为什么要找中国政府。只有欧盟自己的调查数据和中国政府的调查数据两个数据匹配了,才能根据这个数据得出结论,所以一定要有政府信息。”
除此以外,严鹏程表示,将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国制造2025”政策、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上市、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内外资企业同等待遇。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