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局、广电总局
认定其尚无资质
“移动电影院”5月10日亮相于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定军山分会场,其时,移动电影院方面表示,在移动电影院放映的票房将计入中国电影票房统计中。5月13日早上,移动电影院总经理夏军发微博称:“移动电影院5月13日8:00开放预售,5月15日0:00开启放映。”。但随后,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相关负责人先后表态,一致判定“移动电影院”未获批准、未获相关资质。
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从事电影放映、开办电影院线须按规定取得电影管理部门的许可,须遵守行业规则和秩序,电影管理部门未批准过所谓“移动电影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相关负责人则指出,通过网络视听渠道放映电影等音视频内容,应按规定取得国家网络视听管理部门的许可,该单位并未取得网络视听服务许可证,不具备从事互联网放映视听内容(包括电影)的合法资质。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也对“移动电影院”进行了否认。
两部影片悄然下架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在“移动电影院”APP上看到,目前正在放映的是《脱单告急》和《香港大营救》,每部售价都是25元。而之前排片中的日本电影《第三度嫌疑人》和“即将上映”的巴西电影《尼斯:疯狂的心》都悄然下线。新上线“即将上映”栏的,是《亲爱的,我要和别人结婚了》——据“中国电影票房吧”15日下午的数据,该片当日全国票房为35万元,两天累计票房为100万元。而且,据了解,这些影片下线的时间也将与院线一致。至于原来所说的“电影解说服务”目前尚未推出。
目前来看,移动电影院受到的质疑不仅在于其资质层面,不仅在于片源少,也在于作品选择缺乏吸引力,未能形成规模;此外每部影片25元的票价,与影院相比并不占有优势。所以,目前该APP的评价并不高,用户留言也是意见颇多。此外,业内人士也质疑,该APP去掉了院线和影城收入这一环节,分账比例不得而知,很容易造成幕后操纵的刷分现象,而且也有潜在的盗版风险。
有益的尝试但问题尚多
早在2015年,乐视网就曾希望打破传统放映形式,尝试网络与院线同步放映。当时乐视拿出的“试验品”是自己投拍的电影《消失的凶手》——电影公映前的11月26日,乐视网通过群发短信通知会员,“今晚20:30,还未在院线上映的《消失的凶手》将在您家3D电视里超前上演!”但此举遭到了新影联、星美、横店、金逸等几大院线的联合抵制,纷纷发出通知,建议下属影院暂停或暂缓11月27日的排片。迫于压力,乐视方面最终停止即将举办的线上点映活动。
数据显示,2017年,有350个县级行政区没有实体电影院,覆盖常住人口总数超过7000万。912个县级行政区只有1家实体电影院,覆盖常住人口总数超过2.7亿。无实体电影院以及仅有1家实体电影院的县级行政区占全国县级行政区总数的44%左右。
因此,业内人士表示,移动电影院不失为一个有新意的尝试:可以突破实体院线固有的放映时间与放映空间局限,改变排片资源只能向首部商业大片倾斜的倾向,有利于培养观众的多样化观影需求,促进观影人次及票房的持续增长。
只不过从现在来看,其运行模式尚不成熟,遗留了太多的问题,也缺乏政策支撑,前途并不乐观。文/本报记者 肖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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