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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又发金融开放礼包! 沪深港通下外汇可对冲操作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5-19 我要评论

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正全面回归中性。 5月18日,央行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

  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正全面回归中性。

  5月18日,央行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零。

  这是继2016年1月25日起,央行对境外参加行存放在境内代理行等境内银行的境外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后,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恢复为零。此举被外界普遍认为是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政策回归中性的又一重要举措。

  然而,《通知》除了上述这一条非常重要外,实则还有一项新内容易被外界所忽视。《通知》对完善沪深港通资金汇兑明确了新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沪深港通的境外投资者将被允许在香港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业务。这意味着,沪深港通交易中所涉及的外汇资金汇兑机制将更为灵活,境外投资者可以更为有效的管理外汇风险。

  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调整为零

  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经历了一个从零到执行正常准备金率水平,再部分机构调整为零的过程。

  2014年12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中提及,“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存款准备金暂定为零”。

  2016年1月17日,央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要求将自1月25日起,对境外参加行存放在境内代理行等境内银行的境外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指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境内母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参照执行。

  彼时央行方面表示,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工作,相关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可以开始对境外清算行和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的资金存放执行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然而,由于对境外人民币开征存款准备金的时点较为特殊(彼时人民币汇率正经历大幅贬值,资本外流形势严峻),外界普遍认为,央行此时对境外人民币开征存款准备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锁定离岸人民币流动性,提高离岸人民币利率,从而达到打击做空人民币的目的。

  时间拨回当下,今天央行再次宣布调整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相应的,不少市场分析人士就认为,这是在当前人民币汇率预期企稳、跨境资金流动日趋平衡的背景下,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全面回归中性的又一重要举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享受境外存款准备金率为零的境外人民币结算行仅限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至于其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及境外人民币参加行则未在本次《通知》中提及。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记者表示,这是从过去偏紧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向中性回归的举措,符合当前市场对于人民币汇率预期稳定的状态,也与未来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推进人民币汇率的进一步市场化趋势一致。

  “对人民币而言,短期有利于缓冲人民币升值压力,长期有利于增强人民币双边汇率浮动弹性、保持有效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鲁政委说。

  沪深港通项下可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业务

  尽管《通知》中关于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为零的政策备受市场关注,然而《通知》的另一新内容同样颇为重磅。

  《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资金汇兑机制,便利境外投资者选择使用人民币或者外币进行投资:

  (一)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或经纪商在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及香港地区经批准可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以下统称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并纳入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

  (二)香港结算行为境外投资者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时,应确保与其相关的境外投资者在本机构的资金兑换和外汇风险对冲,是基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真实合理需求。

  “这是监管部门对沪深港通涉及的资金汇兑作出的新安排。主要新内容有两个,一个是允许境外投资者在香港人民币结算行办理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另一个则是将沪深港通项下的资金汇兑和外汇对冲纳入人民币购售业务管理。”一大行外汇交易员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该外汇交易员进一步解释称,允许进行外汇风险对冲,意味着沪深港通“北上”的境外投资者不仅可以办理即期的外汇汇兑业务,也可以办理外汇远期期权等业务,锁定汇率风险,这对“北上”资金使用来说将更为灵活。

  而所谓人民币购售业务,是指境外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或海外清算行购买人民币或售出人民币,以满足海外客户的人民币购买及卖出需求。首批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是于2016年5月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和掉期交易等。该机制的推出,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有助于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

  “过去的政策是,跨境货物贸易、直接投资背景下涉及的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可以参与境内外汇市场交易,这次新增了沪深港通项下的人民币购售业务也可以,这也是金融市场开放的又一项举措。”该交易员称。

  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回归中性还有哪些政策?

  实际上,除了今天的调整境外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为零,最近一段时间跨境资本流动管理还出台了很多回归中性的政策,基本上就是把2015年“811”汇改后的一些强化跨境资金流出管理的政策进行“松绑”。

  从资金流出的渠道看,QDII、RQDII、QDLP、QDIE等渠道都有重新“开闸”或提高审批额度:

  1、时隔三年后,今年4月,QDII额度重新放开,被外界认为是外汇管理政策全面回归中性的标志性事件。这也令公募基金对海外市场的投资热度再度上升,不少基金公司旗下的QDII产品恢复大额申购业务。截至4月24日,QDII总获批额度已经达到983.33亿美元,较3月29日更新的QDII额度审批增加了83.4亿美元,同时新增12家机构第一次获得QDII额度。

  2、5月4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RQDII境外证券投资宏观审慎管理和信息报送等事项,要求RQDII开展境外投资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业内普遍认为,此举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时隔两年多后新RQDII业务申请有望重启。2015年末,时值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之际,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防范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机构暂停申请新的RQDII相关业务。

  3、近日,国家外汇局还宣布,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18日公布的4月银行结售汇数据显示,当月银行结售汇结束连续三个月的逆差,实现顺差669亿元人民币。外汇局相关负责人18日表示,当前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主要项目继续呈现平稳有序态势。4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美元汇率、利率均有所走高,新兴市场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压力增加,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保持稳定,说明我国经济基本面发挥了稳定外汇市场预期的根本性作用。未来,在国内经济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我国外汇市场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总体延续合理均衡的跨境资金流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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