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规定,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外资保险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该比例限制。据了解,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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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昨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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