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聚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对引进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研发创新等优质外资项目,扶持措施操作性强、含金量高。比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企申请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
《意见》还放宽制造业外资急需人才来苏工作的年龄和学历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期5年)多次往返签证,办理工作许可、按规定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对外国专家前来工作、入境许可、申请居留,实行“一口受理”“一窗发放”。
江苏省利用外资主要集中于制造业领域,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空间巨大。《意见》提出鼓励兴办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既扩大服务业开放,又优化营商环境。据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介绍,在服务业引导资金、重大项目安排上,只要能纳入管理范围的,将按照内外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方式,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利用外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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