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12日,有传言称,南方战略配售基金受关联交易限制,无法获配控股股东承销的战略配售股票,对此,南方基金表示,南方战略配售基金的法律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允许南方战略配售基金获配控股股东承销的战略配售股票和CDR。请各方不要误信、误传相关谣言。针对任何散布有关南方基金的不实消息者,南方基金均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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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传言称,南方战略配售基金受关联交易限制,无法获配控股股东承销的战略配售股票。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非常关注,纷纷来电咨询,对南方配售基金的正常销售工作带来了困扰。对此,南方基金表示,南方战略配售基金的法律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允许南方战略配售基金获配控股股东承销的战略配售股票和CDR。南方基金将按照相关程序、机制进行投资,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请各方不要误信、误传相关谣言。针对任何散布有关南方基金的不实消息者,南方基金均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南方配售合同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关联交易后按照法规要求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事项概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定价依据、关联人名称、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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