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人才评价机制 助力国家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18-07-10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三评”改革,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人才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以中国之大,如果有一个尊重人才唯才是举的氛围,给人才提供充分发挥其潜能的良好环境,各类优秀人才就会不断涌现并为社会贡献其聪明才智。说到这种氛围和环境,包括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在内的科技评价体制的作用最为关键,扮演着指挥棒的角色。
不必讳言,当下的科技评价体制存在不少弊端。
以人才评价为例,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即坦承,“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又用通俗的语言对此进行了高度概括,“唯论文”“重资历”“一刀切”“重形式”“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项目评审和机构评估中,一些繁文缛节和陈陈相因的做法也给科研人员带来了很大困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要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讲话在科研队伍中激起了强烈反响,原因就在于这一段话指出了要害,契合科研人员的直观感受。
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评价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势在必行。得出这么一个共识并不困难,难的是找到一条恰如其分的改革路径。
细读《意见》,不难发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讳饰存在的问题,正是《意见》最大的亮点。
不同门类、不同职业、不同岗位对人才有着不同的要求,以往的“一刀切”积弊甚多。现在《意见》明确“坚持分类评价”,即按照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同学科的特点,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举例言之,一个应用型人才从此不必再为发表多少论文而苦恼,外语、计算机水平也不再是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长期以来,一个科研人员只要获得某种荣誉,就可以在项目、资源和经费的分配上近乎垄断。对当事人来说,这种状况可能助长“吃老本”和不思进取的心理,对其他科研人员来说,则等于自己的努力遭到了无视。现在,《意见》一方面要求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另一方面强调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无疑有助于各种人才走出唯学历、唯荣誉、唯资历困境,从而激发出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旧的科技评价体系中,行政主导广受诟病。《意见》对此进行了有力矫正。“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无论哪一种成果,行政力量都不再是天然的评委,这符合科研规律,也有利于激励创新。
有理由相信,以刷新评价机制为落脚点,“三评”改革将激发中国科技界更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