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倒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18-07-23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生态环境部:用排名倒逼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
本报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郄建荣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向媒体通报说,从这个月起,每月发布空气质量20“好”与20“差”的城市名单。这位负责人称,扩大城市排名范围,目的是充分发挥“排名”对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倒逼”作用,传导治污压力。
生态环境部这位负责人说,169个城市分布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共55个,长三角地区共41个,汾渭平原共11个,成渝地区共16个,长江中游城市群共22个,珠三角区域共9个,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15个。同时,从今年7月起,每月发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每半年发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名单。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国家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范围从74个城市扩大至169个城市,是因为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扩大城市的范围及公布20“好”与20“差”的名单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按74城市进行排名存在全面性、完整性不足,一些污染较重的区域和城市未纳入排名等问题,不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这位负责人认为,扩大排名突出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和城市,服务区域协同治理,实现重点区域和城市全覆盖。他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既客观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的优劣,又客观反映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成效。同时,对不可抗力因素如沙尘天气等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按照相关技术规定予以扣除,从而突出人为活动和工业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8年6月,169城市中唐山、晋城、太原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黄山、珠海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2018年1月—6月,169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海口、黄山、拉萨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
与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169城市中,衡水、保定、银川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常州、西宁、嘉兴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