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14日,盛达矿业(10.830, 0.00, 0.00%)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收到中国证监会[2018]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因对盛达集团控制使用他人账户购买股票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及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赵满堂让王军保(时任盛达集团财务总监)减持盛达集团资子公司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明城)持有的“盛达矿业”,王军保找到了王某荣并利用后者身份开设证券账户,账户由王军保实际控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