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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监管新规 两只理财债基率先改合同

发布时间:2018-08-14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北京商报讯(记者 苏长春 实习记者 刘宇阳)继货币基金不再纳入年底或者季度末的规模排名之后,短期理财债基便代替货币基金成为各大基金公司半年末和年末的冲规模利器。为了引导理财产品净值化,防范流动性风险,监管也随之对各基金公司下发了短期理财债基的新规,对封闭期、投资范围作出相应约束。目前已有两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旗下短期理财债基更改基金公告,此外还有多家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及缩减相应的理财债基规模。

  8月13日,招商招利一年理财债券发布“关于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理财债券型基金整改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招商招利短期理财债基应监管要求于合同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方面加入了“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封闭期运作满3个月内、每个封闭期届满前1个月及每个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的条款。公告显示,此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18年8月20日起生效。

  除了招商招利一年理财债券外,民生加银旗下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基金,也于8月9日发布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在基金的投资项目上新增“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且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事实上,上述两只理财债基均作出合同修订,新增债券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80%的比例规定,与不久前,监管部门曾向基金公司下发《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无关系。

  《通知》中显示,将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分为固定组合类理财债券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两类,而这两类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应保持“百分之八十以上资产投资于债券”。其中,若固定组合类理财债券基金可以满足产品封闭期限延长至3个月以上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可继续采用摊余成本法对所投金融资产进行计量,而另一类短期理财基金将调整基金估值方法,以市值法计量资产净值。

  不难看出,此次招商招利短期理财债基是应监管要求于合同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方面均加入了“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封闭期运作满3个月内、每个封闭期届满前1个月及每个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的条款。

  针对资管新规要求的80%持债比例,深圳一家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坦言,目前市场上存量短期理财债基投资债券的比例普遍低于80%,未来还有更多短期理财债基会作出相应整改。

  谈及固定组合类里理财债基需满足封闭期延长至3个月以上的封闭期,上述基金公司内部人士也强调当前短期理财债基产品多为7天、14天、30天和60天的封闭期,新规的要求会对这些产品产生较大影响,而对原本封闭期即为一季度或半年以上的产品影响相对较小。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真正做出合同修订的产品并不多,多数短期理财债基则是选择暂停申购或大额申购,按照《通知》要求,产品在未完成整改前,理财债券基金应确保规模有序压缩递减,每半年需至少下降20%,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也要逐步向好调整至合规范围。

  “80%的债券投资比例和3个月以上的封闭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短期理财债基的风险,也将削弱其稳定收益的优势,但具体收益和风险的变更还是要观察未来债市的变化。”一位基金人士这样对北京商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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